办理施工项目产权
01
已施工房地产以及位于其中的房舍(停车位)进行国家地籍登记(以下简称 "地籍登记")
不超过5个工作日
所需递交的材料:
- 地籍登记申请;
- 施工许可;
- 授权书(参见 "注意 "栏)。
- 国家统一不动产登记册摘录中完成登记;
- 国家统一不动产登记册摘录。
02
投资者已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,要求对其项目中所有包含的房舍(车位)进行国家产权登记(以下简称:产权登记)
当日注册
所需递交的材料:
- 关于国家产权登记申请(参见 "说明 "中第1点);
- 地块不动产产权文件;
- 授权书公证件;
- 确认各方履行与公共部门、地方政府机构、国家或市政机签署的协议所应履行义务的文件。
- 接收到的文件在登记簿上登记,并在收到文件时出具收据(发送通知)。
03
已进行国家产权登记(不动产产权登记)
不超过七天
所需递交的材料:
- 根据协议的第2步,登记的申请和所附文件。
- 国家统一不动产登记册摘录。
04
投资者已经提交了创建对象的地籍登记和国家权利登记文件,或创建对象的地籍登记、位于其中的房舍(车位)和位于其中的所有房舍(车位)的国家产权登记文件
当日注册
所需递交的材料:
- 地籍登记申请和国家产权登记申请;
- 施工许可;
- 地块不动产产权文件;
- 授权书公证件;
- 确认各方履行其在土地租赁协议与相关协议下的义务的文件;
- 确认各方履行与公共部门、地方政府机构、国家或市政机签署的协议所应履行义务的文件。
- 在接收文件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的申请,并在收到文件时给予收据(发送通知)。
05
地籍登记和国家产权登记
不超过10个工作日
所需递交的材料:
- 根据协议的第2步,登记的申请和所附文件。
- 国家统一不动产登记册摘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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